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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整体厨房技术标准-2
[浏览次数:713 次] [更新时间:2018-4-11]
 

【条文说明】本条为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中的相关规定。

5.3.3  厨房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厨房应设计为独立封闭的空间,可兼顾敞开式使用的要求

5.3.4  厨房的室内吊顶净高不应小于2.20m

5.3.5  厨柜安装面的厨房窗台离地高度应不小于1.00m,厨房的窗户上部净高不应大于2.20m

5.3.6  厨房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 50m, 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O.90m

2 厨房吊顶内需隐蔽安装油烟机排烟管的,吊顶内净空尺寸应大于250mm

3 用于安装油烟机、热水器、壁挂炉等厨房电器的墙体,应能满足电器产品的承重要求。热水器、壁挂炉、燃气灶的背部墙体,应为不燃材料。

【条文说明】现有油烟机排烟管直径160mm,吊顶内安装净空应满足排烟管安装空间并满足模数要求,当需要对厨房内部空间进行局部分割时,可插入分模数M/250mm)。

我国现有墙体材料形式多样,有些墙体材料承重不足,导致油烟机、热水器等安装容易出现掉机等安全事故,在选用时应加以区分。

5.3.7  厨房公用排气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5.3.8  安装排气道的楼板上预留孔大小应依据排气道截面尺寸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设计阶段及建成后应进行通风效果的模拟评价或实测评价。

   2  建筑设计阶段应采用风洞试验、模型试验或数值模拟等方法进行通风效果的模拟评价。

   3  对已建成建筑宜通过实测的方法进行通风效果评价。

5.3.9  排气道系统布置根据住宅厨卫建筑平面布置、厨房炊事操作和卫生间的使用要求,并宜布置在下列位置:

   1  设于厨房、卫生间靠近内墙侧。

   2  设于厨房、卫生间侧墙。

   3  设于厨房、卫生间靠近外墙内侧。

   4  当厨房和卫生间相临近时,可将厨房排气道和卫生间排气道设于厨房内或卫生间内。

   5  设于靠近厨房、卫生间的储藏室或阳台内。

   6  当用于既有建筑改造时,排气道宜附设在建筑外墙。

【条文说明】排气道系统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相关规定。

5.3.10  厨房给排水管宜靠墙角集中放置。当靠近公用排气道设置管井或明装管道时,不应设置在烟道朝向油烟机的一侧。

【条文说明】给排水管道如在烟道朝向油烟机一侧,阻挡烟道开口,导致油烟机排烟管无法安装。

5.3.11  橱柜安装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橱柜有靠墙柱面及天棚吊顶时需对墙柱面及天棚吊顶的表面平整度及立面垂直度检验,符合规范要求;

   2  厨房内墙、地砖的粘贴及勾缝按设计安装橱柜的尺寸要求完成;厨房内墙、地砖的粘贴及勾缝按设计安装橱柜的尺寸要求完成;

   3  保证吊柜吊码安装点的墙体为承重墙,承重力不低于70Kg,非承重墙应完成吊码背后高度处局部墙体的混凝土板带或加固。

5.3.12  厨房吊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吊顶的厨房宜选择整体吊顶、集成吊顶,材料应防火、抗热、易清洗。

   2  无吊顶的厨房宜采用防水涂料做装饰喷涂。

【条文说明】厨房吊顶不仅要面对潮湿水汽的侵袭,而且炒菜时产生的油烟和异味也会粘附在其表面,时间一长便难以清理。因此耐锈、耐脏、易清洁是选择厨房吊顶材料的准则。

5.3.13  厨房墙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非承重围护隔墙宜选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隔板,现场组装;

   2  厨房成品隔断墙板应有足够的承载力,满足厨房设备固定的荷载需求。

5.3.14  厨房地面应选择防滑、吸水率低、耐污染、易清洁的瓷砖、石材或复合材料。

【条文说明】厨房在日常使用中产生较多的油烟和水,因此,厨房地面选材应结合材料的防滑、吸水、耐污染和易清洁的特性。

5.3.15  厨房门窗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宜设置可开启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2  门洞最小尺寸,宽度不小于800mm,高度不小于2000mm

   3  门洞口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宽度以平开门为准;

   4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5  厨房门窗位置、尺寸和开启方式不得妨碍厨房设施、设备和家具的安装与使用。

5.3.16  安装吊柜和厨房电器的墙体宜为承重墙,若为非承重墙体时应在吊装部位安置能确保安全的预埋件

【条文说明】安装吊柜和厨房电器的墙体宜为承重墙,吊柜自身本就具有一定重量,且要承受碗、筷、瓢、盆等的重量,为安全起见,尽可能选择安装在承重墙上。但有的墙体可能本身是承重墙,但保温层很厚,则需要加长固定连接,使其受力点在承重墙上。

5.3.17  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排油烟机的位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应与排气道直接连接

5.3.18  放置灶具的灶台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与燃具相邻的墙面宜采用不燃材料,当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5.3.19  厨房电器所需电源、水管、燃气管等应按照设计方案和产品要求进行预埋。

5.3.20  排油烟机烟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应耐高温、防腐、防潮、不透气、不易霉变。

5.3.21  装修设计人员应了解部品及材料的规格、性能、安装方式和集成等。

5.3.22  装修设计宜执行国家现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厨卫设备与管线的布置应符合净模数的要求,在设计阶段予以定型定位。

5.3.23  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厨房的使用功能。

【条文说明】住宅厨房建筑设计宜与装饰设计同步,综合考虑土建、设备、装修之间的衔接,宜进行建筑装修整体设计。

5.3.24  建筑装修设计人员应对选用装饰材料、设备的规格、样式、性能和安装方式进行科学合理的尺寸排布,使室内空间的利用更加合理。

5.3.25  水、暖、电等设备管线应集中定型定位布置,竖向管线宜综合设计,与基层骨架连接固定,形成定型的预制管束,水平管线可利用吊顶空间、地面垫层或布管矮墙连接管束中的竖管和器具。

5.3.26  厨房无吊顶时,墙面砖距顶棚宜留10mm宽的平直空隙,吊顶涂料下翻。

5.3.27  厨房金属板吊顶宜选用工厂加工,现场装配,减少手工作业。

5.3.28  墙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4   部品设计

5.4.1  厨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宽度方向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柜体实际宽度应负1mm

2  台式燃气灶的灶台高度宜为700mm,嵌入式燃气灶的灶台高度宜为800mm。灶台深度不宜小于600mm,预留孔应满足产品要求。

3  灶具正上方应预留安装排油烟机的足够空间。

4  橱柜及台面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厨房设备第2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18884.2规定的产品。

5  地面至吊柜底面净空距离为13M+nMn为正整数),吊柜及吸油烟机底面距地面高宜为1400mm-1600mm,吊柜顶面距地面高宜大于等于2100mm

6  灶具柜设计要结合燃气管道及吸油烟机排气口位置,灶具外缘与燃气主管水平距离大于等于300mm,左右外缘至墙面之间距离为大于等于150mm,灶具柜两侧宜有存放调料的空间及放置锅具等容器的台位。

7  工作台高度依人体身高设定,橱柜的高度以适合最常使用厨房者的身高为宜,工作台面高度应为800mm -850mm;工作台面与吊柜底的距离约500mm -700mm

【条文说明】橱柜的设计在满足使用安全的情况下,应结合人体行为学符合使用者的日常使用习惯。

5.4.2  厨房部件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部件的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或是分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规定。

2  地柜高度应为750mm-900mm,地柜底座高度宜为100mm-160mm。当采用非嵌入灶具时,灶台台面的高度应减去灶具的高度。

3  厨房部件深度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柜的深度宜为600mm650mm700mm。地柜前缘踢脚板凹口深度不应小于50mm

2)吊柜的深度应为300mm-400mm

4  厨房部件宽度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厨房部件的宽度尺寸(mm

厨房部件

宽度尺寸

操作柜

6009001200

洗涤柜

60080090010001200

灶柜

60075080090010001200

5.4.3  厨房电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油烟机平面尺寸须大于灶具平面尺寸100mm以上。排油烟机必须设置在灶具正上方,排油烟机的集烟腔高出台面650mm-750mm

【条文说明】排油烟机设置在灶具正上方,使排油烟机的集烟腔在高出台面650mm-750mm的黄金控烟区内,在油烟扩散前及时排走油烟。

2  热水器安装高度须满足使用要求,燃气热水器底边宜高出地面1.5m。热水器左右两侧应留有200mm以上净空,正面应留有600mm以上净空。

3  燃气热水器与相邻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燃气热水器上部不应有明敷的电线、电器设备及易燃物,下部不应设置灶具等燃具。

【条文说明】灶具和燃气热水器距离近易干扰影响使用。

4  嵌入厨柜的厨房电器宽度方向应符合模数协调要求,为保证厨柜与厨电的配合,在宽度方向厨电的面板或净宽尺寸应小于厨柜的柜体宽度5mm

【条文说明】例:厨柜宽W3600时,厨柜开口宽度W1560,厨电面板正面宽度W2为:595,公差为0-10

嵌入式厨电面板宽度与柜体开口宽度尺寸

厨房家具宽度W3

柜体开口净空宽度W1

设备正面面板宽度W2

4504.5M

410

5005M

460

6006M

560

7007M

660

8008M

760

9009M

860

W1——柜体开口净空宽度;

W2——设备正面面板宽度;

W3——厨房家具宽度。

W1

W3

W2

5  嵌入式灶具与台面开口宽度尺寸配合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灶具开口尺寸的不统一实际造成用户更换灶具过程中的极大不便,当新灶具开孔尺寸小于原灶具则新灶具往往无法安装使用,反之没有专业人员,也无法扩大开口放入灶具。

要保证灶具安装台面开口尺寸公差应为正;

例:厨柜宽为800时,开口宽度可为280560600660等,其中280为单眼灶;公差为+100

嵌入式灶具与台面开口宽度尺寸系列            单位为mm

厨房家具宽度

开口宽度

280

530

560

600

660

700

760

6006M

+

+

+

7507.5M

-

-

-

+

-

8008M

++

++

++

++

++

+

-

9009M

+

++

++

++

++

+

+

1:开口宽度的误差为:

2++表示第一优先选择尺寸;

      +表示第二优先选择尺寸;

      -表示可以接受,但不推荐采用的尺寸;

     其余为不应采用的尺寸。

6  嵌入式厨电最大深度,地柜应小于500mm,吊柜应小于300mm;油烟机排烟管应在吊柜里面,圆管外口尺寸应小于280mm

7  电器不应安装在热源附近 (散热器、贮热槽、炊具或其它产生热量的电器)。电磁灶下方不应安装其他电器,以避免灶具底壳的干扰。

8  对于燃气灶,应按照产品的安装规定,橱柜底部应有通风口。

5.4.4  厨房电器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电器的布置,应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厨电选择应依据适用性原则,参考家庭人员组成、厨房空间大小、烹饪习惯等合理选择配套厨电产品。

2  消毒柜选择依据橱柜空间和使用功能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消毒柜安装位置依据产品要求预留安装孔洞和专用插座。

3  燃气热水器依据用水需求和当地气候选择,寒冷地区应选择带防冻功能的热水器。冬季采暖地区宜选择平衡式热水器产品,热水器储水容量和功率应满足使用需求。

【条文说明】寒冷地区热水器管路易冻裂,防冻产品有专门的防冻设计。冬季采暖地区因采暖期门窗关闭,宜选择平衡式热水器产品,避免补风不足影响使用。

4  灶具、微波炉、蒸箱、烤箱、洗碗机、电冰箱等应根据烹饪需求和厨房空间选择适用产品。

【条文说明】灶具选择应依据实际条件,合理选择适用当地气源和电源的产品。灶具位置应满足日常烹饪的配菜、洗涤等习惯。嵌入式燃气灶橱柜应预留足够的通气孔,通气孔的总面积应根据灶具的热负荷确定,宜按每千瓦热负荷取1000mm2计算(1000mm2/kW),但不得小于8000mm2

5.4.5  其他厨房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冷、热水管与洗涤池龙头接口及阀门的安装高度应为500mm,以便于洗涤池龙头软管连接。

2  水槽外缘至墙面距离大于等于70mm,水槽侧外缘至给水主管距离宜大于等于50mm

3  水槽应配置落水滤器和水封装置,与排水主管相连时,优先采用硬管连接,并应保证坡度;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波纹软管,软管与水平夹角应大于30°。

4  台面板需拼接时,接缝不宜靠近水槽和嵌式灶。

5  对有高温蒸汽排放要求的厨房器具,应有高温蒸汽排放通道,且排放口位置应避免高温蒸汽与人直接接触。

6  对冷却风或工作通风有要求的厨房器具,应留出风道,且风口的位置和形状的设计应使得风口不会被意外堵塞。

7  厨房器具应有漏电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各配套用具(如灶台、吸油烟机、洗菜槽等)尺寸紧密,并加密封胶封闭,用具上无密封胶痕。灶台符合气种,开关灵活有效, 整体厨具安装紧靠基层墙面, 各种管线及检测口预留位置正确,缝隙小于3 mm。 厨具整体清洁,无污染,台面、门扇符合设计规定。配件应齐全并安装牢固。

5.5  建筑节能

5.5.1  住宅装修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

【条文说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劳动力逐渐成为最稀缺的资源,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住宅装修中实现标准化,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下的工业化建造模式,减少人力的投入,节约成本。

5.5.2  宜采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节能材料。

【条文说明】在满足厨房材料使用的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减少资源的浪费。

5.5.3  厨房装修及部品宜选用工厂加工,现场装配。

5.6  建筑防火

5.6.1  厨房设计不得破坏消防器材及配套设备,不得影响其使用和标识。

【条文说明】厨房设计是严禁破坏原有的消防器材及配套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5.6.2  厨房天棚、地面、墙面宜采用A级防火材料。

【条文说明】由于厨房的日常使用中经常需要用到火,因此厨房在材料的选择方面必须是防火材料,尤其是燃气灶附近的材料必须为不可燃性材料。

5.6.3  厨房内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B1级的装饰材料上。

5.7   

5.7.1  对易造成儿童伤害的部位应加防护装置,对易造成儿童伤害的物品应设计在确保儿童无法打开和能放置在儿童无法拿到的高度空间内。

【条文说明】厨房内刀具和碗筷摆放位置应设计在儿童无法接触的高度空间内,同时对橱柜的边角等潜在危险区应加装防护装置。

5.7.2  应安装城镇燃气/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5.7.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验收和维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T 146的规定。

5.7.4  家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家用燃气报警器及传感器》CJ/T 347的规定。紧急切断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 394的规定。

5.7.5  厨房设备,如电冰箱、微波炉、吸油烟机等应具备合格证,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5.7.6  所有抽屉及拉篮,应有保证抽屉盒拉篮不被拉出屉架的设施。

5.7.7  橱柜洗涤台的给水、排水系统在使用压力条件下应无渗漏。

5.7.8  金属件在接触人体或储藏部位应进行砂光处理,不得有毛刺和锐棱

5.7.9  在安装电源插座及接线时,应对接近水、火的管线加保护层,以确保安全;插座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中的相关规定。

5.7.10  家用厨房设备的电气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条文说明】绝缘电阻是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最基本的绝缘指标。  

1、低压电器及其连接电缆和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1MΩ;

2、二次回路小母线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0MΩ。   

3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Ω。

5.7.11  家用厨房设备的电器应能承受1500v交流电压,1min后无击穿、闪络现象

5.7.12  人造板游离甲醛释放量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小于等于9mg/100g;人造板材和实木板材上所用涂料中非活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不应大于150g/L;天然石的放射性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I类民用建筑规定;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的规定。

5.7.13  厨房应设可开启外窗

【条文说明】可开启外窗的设置能避免厨房天然气的泄露事故,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效果。

5.7.14  管线区中暗设的燃气管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沟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吊顶内或管沟中,但必须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连接。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门和通风口;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或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沟或设备层中,此时应采用焊接;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当敷设燃气管道的沟槽与其他沟槽相交时,沟槽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刚套管中。

5、燃气管道应涂黄色的防腐识别漆。

5.7.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厨房应设置采暖措施。

5.8  适老及无障碍

5.8.1  设计方案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

【条文说明】中国残疾人数量2014年超过8500万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近一半的老人为远离子女独自生活。装配式整体厨房应充分考虑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独自生活的特殊需求。

5.8.2  满足乘坐轮椅的特殊人群要求的厨房设计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的净宽不应小于2000mm,且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0mm

2  地柜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650mm,深度不应小于350mm

3  厨房的室内装修地面到吊柜底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00mm

5.8.3  无障碍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00m2,厨房内应设计冰箱位置和二人就餐位置。

5.8.4  布置双排地柜的厨房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通道应能满足轮椅的回转活动,轮椅的回转不宜小于1.5m,灶台和洗涤池宜就近布置。

5.8.5  地柜高度宜为0.75m,深度宜为0.6m,地柜台面下方净宽度不应小于0.6m,高度不应小于0.65m,深度不应小于0.35m

5.8.6  吊柜柜底高度,不应大于1.2m,深度不应大于0.25m

5.8.7  燃气热水器的阀门及观察孔高度,不应大于1.1m,吸油烟机的开关宜为低位式开关。

1       安装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产品外表面原有状态,不得有碰伤、划伤、开裂和压痕等损伤现象。

6.1.2  厨柜安装位置应按家用厨房设备设计图样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换位置。

【条文说明】橱柜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图样进行,不得随意变换,改变其使用功能分区。

6.1.3  厨柜摆放应协调一致,台面及吊柜组合后应保证水平。

【条文说明】橱柜组合完成后应水平摆放,且保证固定牢固。

6.1.4  对门板应进行全面调节,使门板上下、前后、左右齐整,缝隙度均匀一致。

6.2  部品安装

6.2.1  部品安装尺寸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锈钢及人造贴面板台面及前角拼缝应小于等于0.5mm,人造石台面应无拼缝。

   2  吊柜与地柜的相对应侧面直线度允许误差小于等于2.0mm

   3  在墙面平直条件下,后挡水与墙面之间距离应小于等于2.0mm

   4  厨柜左右两侧面与墙面之间距离应小于等于10mm

   5  地柜台面距地面高度公差值为±10mm

   6  嵌式灶具安装应与吸油烟机对准,中心线偏移允许公差为±20mm

7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表面的位差度应小于等于2.0mm

   8  台面拼接时的错位公差应小于等于0.5mm

   9  相邻吊柜、地柜和高柜之间应使用柜体连接件紧固,柜与柜之间的层错位、面错位公差应小于等于1.0mm

【条文说明】部品安装时应严格控制尺寸,确保柜与柜之间缝隙符合标准,台面缝隙处应做密封处理,防止厨房在使用中台面水渗漏造成柜体受损。

6.2.2  部品安装牢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柜与墙面的安装应结合牢固,连接螺钉不应小于M8,每900mm长度不宜小于两个连接固定点。

【条文说明】吊柜是安装在人体头部的位置,在使用橱柜的时候会时常需要打开吊柜,所以吊柜安装的时候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吊柜连接和安装的牢固度。对此我们需要注意确保吊柜连接件的质量优质,连接紧密。

   2  拼接式结构厨柜的安装部件之间的连接应牢靠不松动,紧固螺钉要全部拧紧。

   3  吸油烟机安装应水平,牢靠固定在后墙面(或连接板上),不得松动或抖动。

   4  台面与柜体要结合牢固,不得松动。

5  吊柜安装完毕,门中缝处应能承受150N的水平冲击力,底部还能承受150N的垂直冲击力,而柜体无任何松动和损坏。

【条文说明】吊柜的连接方式一般分为三种:木梢连接、二合一连接件连接和螺丝钉连接,连接螺栓宜使用膨胀螺栓。

1、  木梢连接      

    在板块与板块连接时用到,木梢虽然不似钢制钉子等牢固,但是木梢能够使得板块之间不会有松动感,连接更加紧密。

2、  二合一连接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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