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图运输
5.1 一般规定
5.1.1 岩棉工厂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及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条文说明】5.1.1 本条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原则。各地方规划对总平面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尽相同,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5.1.2 工厂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布置应满足生产使用、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 功能分区应明确,生产流程应合理,管线连接应短捷,建(构)筑物布置应紧凑,通道宽度应适中;人流、物流通道宜分开设置,并应通畅、安全;
3 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和竖向设计,并应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及基础工程的投资;
4 生产车间宜采用联合厂房形式;
5 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5.1.3 厂区通道宽度应满足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的使用需求,并应满足通道两侧建(构)筑物对防火、安全、卫生间距的要求。
5.2 总平面布置
5.2.1 原料库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2 联合厂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的长轴应利用地形地质的特点布置,当厂区自然地形坡度较大时,应妥善处理地形高差;
2 厂房的长轴宜与夏季盛行风向垂直或呈不小于45º的交角;
3 熔制楼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3 成品库及装卸区(暂缺)
5.2.4 公用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气调压站宜布置在天然气总管进厂方向和至各用户支管较短的地点,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2 液氧站宜位于通风条件良好和明火排放源的上风侧,宜避开人流密集区及主要交通通道,宜设置墙高为1.6m~2.0m的非燃烧体的实体围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的有关规定。
5.2.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条文说明】5.2.5 国土资源部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中明确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2.6 工厂应设置厂区围墙,围墙定位、高度、结构形式应满足生产安全和当地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3 厂区道路
5.3.1 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交通、物流、消防、环境卫生等要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和管线布置相协调。
【条文说明】5.3.1 厂内道路的布置,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但在工厂的厂前区,可结合周边环境,适当设计得开阔宽敞一些。
5.3.2 厂内主要道路及货运专用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10.00m,单行车道的路面宽度宜为3.50m~4.00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
5.4 竖向设计
5.4.1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并应与厂区外现有或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相协调。
5.4.2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生产、运输要求;
2 应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
3 应避免厂区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
4 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工程的工程量;
5 土(石)方工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山区建厂时应保护山坡植被;
6 现有排水系统应充分加以利用和保护,当需要改变现有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排水系统的水流顺畅;
7 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运输线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近期与远期工程相协调;
8 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设计相协调。
【条文说明】5.4.2 本条是竖向设计应达到的总体要求。
2 在地形复杂的场地建厂时,竖向设计中设置过缓的放坡或较多的台阶,都会增加通道的宽度,不利于节约用地;
3 沿江、河、湖、海建设的工厂,洪、潮、内涝水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4 竖向设计中的土(石)方、护坡、挡土墙等工程量,对建设投资和工期影响很大,故应在合理的前提下,确定基础工程的工程量;
5 山区建厂对土(石)方工程如处理不当,填土或挖土会破坏山坡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等问题;
6 天然排水系统的形成有其自然发展规律,如处理不当,会造成冲刷、淤塞、水流不畅等后果;
7 竖向设计应避免只管近期,不顾远期,从而给远期工程建设和经营带来困难。
5.4.3 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地形和地质条件、厂区面积、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建(构)筑物形式和密度、管线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
【条文说明】5.4.3 在确定采用何种竖向设计形式时,要对本条所列的各种因素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选取。但有些地段,虽然强调了利用地形、节约了土(石)方,却会增加厂区内台阶之间连接的坡道、挡墙费用,也会增加生产运营费用。
5.4.4 建(构)筑物的室内地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标高0.15m以上。
5.4.5 场地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宜采用暗管(沟)方式排水,条件不能满足时可采用明沟方式排水;
2 厂内排水明沟宜作护面处理,卫生要求较高的地段宜加盖板;
3 厂区雨水排水管、沟应与厂外排雨水系统相衔接,场地雨水不得任意排至厂外。
5.5 管线综合布置
5.5.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
【条文说明】5.5.1 管线采用埋地布置时与绿化设计相结合,既美化环境,又便于管线施工和维护;厂区主要通道绿化带下埋设管线时,单侧绿化带宽宜为5m~8m,在管网密集地带,绿化带宽宜取上限。
5.5.2 厂区给水、排水管道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5.5.3 寒冷地区敷设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5.5.4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5.5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5.5.6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5.5.7 管线应减少与道路的交叉;当不能避免交叉时宜正交;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5.8 山区建厂时,应充分利用地形敷设管线,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灾害对管线的危害。
【条文说明】5.5.7、5.5.8 这两条规定是为了保护管线和安全生产、减少投资、方便交通运输而制定的。
5.5.9 分期建设时,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
【条文说明】5.5.9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近、远期工程的管线布置处理不当而形成不合理的布局,造成土地浪费、布置混乱、生产环境不佳,并给施工、检修、生产和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5.5.10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
6 原 料
6.1 原料的选择与质量要求
6.1.1 原料的选择应遵循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的组分、块度、含水率应满足工艺要求;
2 原料的储量、运输、价格等经济性指标应合理;
3原料选择宜通过熔化性试验确定;
6.1.2 原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组分要求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
2 原料的粒度、烧失率、含水率宜符合表6.2.2-2的规定。
原料名称
|
主要氧化物含量(%)
|
主要
成份
允许
波动
|
SiO2
|
Al2O3
|
FeO+
Fe2O3
|
CaO
|
MgO
|
K2O
|
Na2O
|
TiO2
|
MnO
|
玄武岩、辉绿岩、辉长岩
|
44~52
|
11~17
|
4~13
|
7~13
|
5~11
|
1~3
|
1~3
|
1~3
|
<1
|
±5%
|
白云石
|
1~2
|
1~4
|
<1
|
25~28
|
15~22
|
-
|
-
|
-
|
-
|
矿渣
|
38~40
|
6.6~8.5
|
≤1
|
35~43
|
7.5~9.5
|
<1
|
<1
|
<1
|
<1
|
表6.1.2-1 原料组分要求
表6.1.2-2 原料粒度、烧失率、含水率要求
原料名称
|
粒度(%)(冲天炉法)
|
烧失率
(%)
|
含水率
(%)
|
玄武岩、辉绿岩
|
50mm~150mm
根据不同生产规模选择粒度,超出粒度范围<10%
|
<5
|
<2
|
白云石
|
30mm~100mm
根据不同生产规模选择粒度,超出粒度范围<10%
|
40~47
|
<2
|
矿渣
|
40mm~120mm
根据不同生产规模选择粒度,超出粒度范围<10%
|
<1
|
<2
|
6.2.2 岩棉熔体组分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酸度系数要求: (SiO2+Al2O3)/(CaO+MgO)≥1.6
2 SiO2+Al2O3范围: 54%~60%
3 K2O+Na2O范围: <4%
4 熔体温度在1450℃时,熔体的粘度宜为5~10P。
6.4 原料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
6.4.1 原料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应采用库房存储,原料库房应采用水泥地面并设有隔墙区的建筑物,各种原料应分区存放;
2 原料库存宜根据生产规模和运输周期确定。
6.4.2 物料平衡及配料工艺计算应根据生产规模、熔化能力、产品品种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定配合料的配方、批料量、每小时批次;
2 配料及输送量应满足冲天炉的最大熔化能力。
6.4.3 仓储、称量、混合/输送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料仓数量不宜少于5个,每个仓容不宜小于6m3;
2 料仓宜采用振动给料机与仓壁振动结合的出料方式;
3 料仓振动给料机宜设置篦子,不符合块度要求的原料应回收处理;
4 原料称量设备的精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态精度误差应小于或等于1‰;
2)动态精度误差应小于或等于5‰。
5 称量时间宜小于多次输送时间之和;
6 配合料应混合均匀,原料输送过程中不应出现单一料层;
7 原料提升可采用箕斗提升和长廊皮带提升两种方式,中、小规模生产线宜采用箕斗提升,大产能生产线宜采用长廊皮带提升;
8 原料输送设备应设置安全保护报警装置;
9 皮带输送机落料处应设置除尘器。
7 燃 料
7.1 一般规定
7.1.1 燃料应满足岩棉生产工艺的要求,并应就近供应、合理利用、节能高效、利于环境保护。
7.1.2 岩棉工厂宜采用焦炭、天然气作为燃料。
7.1.3 燃料应能保证连续、稳定、可靠供应。
7.2 焦 炭
7.2.1 岩棉生产用焦炭宜选用一级铸造焦炭,铸造焦炭的固定碳、灰度、硫分和强度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铸造焦炭》GB 8729中一级铸造焦炭的有关规定。
7.2.2 焦炭块度应根据冲天炉的规模选择,范围宜为60mm-140mm。
7.2.3 焦炭应采用库房存储。
7.3 天然气
7.3.1 天然气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7.3.2 厂区天然气站及天然气管路应设置过滤、计量、调压稳压、快速切断、安全放散及泄漏报警等装置。
8 生产工艺
8.1 一般规定
8.1.1 岩棉生产工艺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原燃料供应,并应兼顾其先进性、经济性、节能环保、使用寿命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方案。
【条文说明】8.1.1 在项目建设有条件的情况下,生产线应采用协同处置废弃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8.1.2 岩棉生产线工艺布置应满足各生产功能要求、布置紧凑、安装与操作维护简单、运行安全、装卸运输方便等要求,并留有生产功能扩展、产品深加工等发展空间。
8.1.3 工艺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与规定,系统配置合理、经济性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等要求。
8.1.4 露天布置的设备应满足生产操作、维护检修及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要求。
8.2 熔 制
8.2.1 熔制工艺布置应按底层、承重层、操作层、投料层四层设计。
8.2.2 底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层高度设计应满足熔制、成纤、集棉工艺要求;
2 底层±0.000平面应设置冲天炉放铁渣坑,渣坑面积应大于冲天炉底部面积;
3 渣坑地面生产污水应收集排入污水池;
4 底层平面应留有废渣运输通道。
8.2.3 承重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重层空间应满足冲天炉操作要求;
2 冲天炉承重梁及周边的结构构造应做热辐射防护处理。
8.2.4 操作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天炉炉体外壁至控制室墙体的水平净距,应满足散热和安全通道的要求;
2 操作层空间大小应满足冲天炉启动、运行、停炉、放铁水及维护的需要;
3 操作层楼面宜设置吊装孔;
4 操作层应设置冲天炉钢结构操作平台,平台净高应满足离心机设备运转及维护的需要,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
8.2.5 投料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天炉投料段应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并应留有投料设备的维修平台及投料段卡料和偏料的处理空间;
2 冲天炉投料处上方应设有气楼;
3 投料层应设有吊装设备。
【条文说明】8.2.5 本条对熔制工艺投料层布置作出了规定。
2 冲天炉投料段,在冲天炉投料口会产生高温辐射,设计气楼可有效散热;
3 冲天炉启动时,少量辅材需要从冲天炉投料口加入,投料层设计吊装设备用于将辅材运送至投料层。
8.2.6 冲天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冲天炉设计应满足生产规模要求,应适应燃料与配合料性能要求;
2 料位检测宜采用远红外检测技术;
3 投料方式宜选用移动布料或旋转布料;
4 冲天炉炉壁冷却应采用水冷夹套方式,应设置高位应急水箱,应急冷却水切换系统应设有明显标识;
5 冲天炉宜采用富氧燃烧,助燃风应采用热风助燃;
6 冲天炉宜采用单排风口鼓风方式,每个风口宜设置观察孔;
7 流料口、烟气出口、加料口等方位应根据工艺需要进行合理布置;
8 出料方式宜采用虹吸结构;
9 炉底部应设置放铁水装置,冲天炉底门、放铁装置应开启灵活;
10 冲天炉底门、流料口周边应设置若干防火挡板。
【条文说明】8.2.4 本条对冲天炉设计作出了规定。
4 冲天炉应急冷却水用于停电情况保护冲天炉炉体安全,设计明显标识是为了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切换;
9 冲天炉底门、放铁装置是用于冲天炉停炉、放铁或应急停炉时排渣、排铁的装置,为了生产安全冲天炉底门、放铁装置的设计应可实现快速开关并操作方便;
10 冲天炉底门、流料口周边的空间受到熔体热辐射影响环境温度较高,在冲天炉启动时还会有火焰从流料口喷出,应设计防火挡板避免高温伤害;
8.3 成 纤
8.3.1 成纤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离心机与冲天炉的工艺位置设计应综合考虑离心机操作、冲天炉操作所需空间及熔体从冲天炉流料口至离心机的流动距离,熔体流动过程中的温降不应大于50℃;
2 冲天炉流料口至离心机之间应设置多组可调节溜槽;
3 离心机的工作位置应可调节;
4 成纤工段应设有专供离心机试机、检修的工作区域,区域内应提供水、电、压缩空气供应,并设有防护设施和离心机备品备件的存放区域;
5 离心机应设置备用,并应铺设专用行走轨道及转盘。
【条文说明】8.3.1 本条对成纤工艺布置作出了规定。
2 冲天炉流料口与离心机之间的多组可调节溜槽用于熔体输送,并更具生产情况调节熔体进入离心机辊头的位置,应急情况下通过多组可调节溜槽切换将熔体导入放铁渣坑;
3 实际生产中需要更具不同工况调节离心机的工作位置已达到最佳成纤效果。
8.3.2 离心机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吹离风、冷却水、电、压缩空气、粘结剂的管线宜采用快速接头连接方式;
2 离心机主轴轴承的润滑宜采用油气或油雾润滑方式;
3 离心机施胶宜采用风环喷胶、中心喷胶或二者组合的喷胶方式;
4 离心机配套管线应选用耐高温的材质及型号,并应设置防护措施;
5 离心机配套系统的现场显示仪表的位置应便于观察;
6 吹离风风速应可单独调节;
7 吹离风机应设置单独的风机房;
8 辊头冷却水应设置独立阀门及流量计,并应设置低压、超温报警装置。
9 离心机用压缩空气应设置低压报警。
【条文说明】8.3.2 本条对成纤工艺离心机配套设施作出了规定。
4 离心机生产时会有少量渣球飞溅到离心机周边空间内,为防止飞溅渣球对离心机配套管线造成损伤,离心机配套管线应选用耐高温的材质及型号,并应设置防护措施;
7 离心机吹离风机采用高压风机,运行时会产生较大噪音,应设计单独风机房放置吹离风机并设计吸声降噪构造。
8.4 粘结剂制备与输送
8.4.1 粘结剂原料储存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脂储罐宜采用夹套或盘管冷却,并做外保温,应设有温控装置;
2)树脂储罐底部应制成坡形,原料出口宜设在坡底;
3)树脂储罐应设搅拌器;
4)树脂如需二次反应,则应按相关反应要求配置设备与工艺。
2 氨水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氨水罐体及管路系统不应采用含铜材料;
2)氨水储罐顶部应设置排气阀。
3 其他辅料的存储量应与生产规模所需的消耗量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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