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XXX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平板玻璃工厂节能
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27-201X,自201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527-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站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X年XX月XX日
《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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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标准的总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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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15日前返回: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技术发展部 尤振丰
杭州市华中路208号1110室(寄件请写上房间号)
电话0571-85067171
传真0571-85158187
QQ:524341926
E-mail:yzf1989@163.com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总图与建筑、工艺、原料、电气及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能源计量。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1 取消了术语。
2 增加了基本规定。
3 重点修改了能耗指标。
4 增加了全氧窑有关内容。
5 围绕近几年节能技术进步,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调整。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450号,邮编:310003,邮箱:yzf1989@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 编 单 位: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沈克俭 尤振丰 林岩忠 高 峰 官立民 刘柏辉
赵 军 黄利光 崔登国 宋 强 王 琳 郑 宏
朱积攀 沈 阳 顾一稼 翁丽芬 王 勤
主要审查人员:
(注:为在审查时方便查看条文对应的说明,本稿暂将正文与条文说明混合编排)
目 次
1 总 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总图与建筑... 3
3.1 总图... 3
3.2 建筑... 4
4 工艺... 6
4.1 一般规定... 6
4.2 主要能耗指标... 7
4.3 熔窑... 7
4.4 锡槽... 10
4.5 退火窑... 10
5 原料...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原料加工... 11
6 电气及自动化系统... 12
6.1 供配电系统... 12
6.2 控制系统... 13
6.3 照明... 14
6.4 电气自动化设备... 14
7 辅助设施... 16
7.1 氮气站... 16
7.2 氧气站... 17
7.3 氢气站... 17
7.4 给水排水... 17
7.5 燃料... 18
7.6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9
7.7 余热利用... 21
8 能源计量... 23
本标准用词说明... 24
本标准引用标准名录... 25
条文说明... 2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Basic requirement. 2
3 General layout and buildings. 3
3.1 General layout. 3
3.2 Buildings. 4
4 Process. 6
4.1 General requirement. 6
4.2 Main energy-consumption indices. 7
4.3 Furnace. 7
4.4 Tin bath. 10
4.5 Annealing lehr. 10
5 Raw materials. 11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1
5.2 Raw materials processing. 11
6 Electric and automation system. 12
6.1 Power supply & distribution system. 12
6.2 Control system. 13
6.3 Lighting system. 14
6.4 Electric and automation equipment. 14
7 Auxiliary facilities. 16
7.1 Nitrogen station. 16
7.2 Oxygen station. 17
7.3 Hydrogen station. 17
7.4 Water supply & drainage system. 17
7.5 Fuel supply system. 18
7.6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19
7.7 WHR system. 21
8 Calculation of energy.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s. 2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中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规范平板玻璃工厂设计的节能要求及相应措施,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1.0.1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平板玻璃年耗能1000万吨标准煤,占全国工业能耗的0.5%,属于能耗大户,平板玻璃工业的节能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本标准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期通过加强设计过程控制,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符合环境要求的措施,减少生产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促进平板玻璃行业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浮法玻璃生产工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于电子信息行业的平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条文说明】1.0.2对于其他生产工艺的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可根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特点,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GB 50435、《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配套使用。
1.0.4 平板玻璃工厂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时进行,节能设计采用的技术措施因与工程同时实施。
2.0.2 平板玻璃工厂项目的节能设计应落实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
2.0.3 工艺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选型应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型产品,严禁选用国家已经公布的淘汰产品。
2.0.4 生产工艺过程及建筑物需要冷源、热源时,应优先利用本厂余热。
2.0.5 改建、扩建工程节能设计时,应分析既有工程能源消耗现状,并应提出改建、扩建工程的节能设计方案。
2.0.6 新建、改建平板玻璃生产线熔窑设计规模不应小于500t/d。
【条文说明】2.0.1~2.0.6为推动平板玻璃工厂能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所提出的节能设计基本要求。
3 总图与建筑
3.1 总图
3.1.1 工厂选址宜靠近铁路、水路交通线,以节省运输能耗。
【条文说明】3.1.1 玻璃工厂的原料及成品运量大,厂址靠近铁路、水路运能大,效率高,可降低运输成本,并可节省运能。
3.1.2 总图布置应节约用地,宜不占或少占耕地,并应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条文说明】3.1.2 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
3.1.3 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总图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土石方工程。
【条文说明】3.1.3 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地形,尽量在场地内平衡土石方工程,可节约土石资源及运能。
3.1.4 管网布局应统筹各专业特点,合理紧凑,线路短捷。
【条文说明】3.1.4 合理布置厂区内的上下水、热力、电气、保护气体、压缩空气等管线,避免相互干扰,力求线路短捷,可有效减少投资及运营过程中的能耗。
3.1.5 建筑朝向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冬季日照。
【条文说明】3.1.5 合理利用天然采光、冬季日照、自然通风等,可降低建筑采暖或空调能耗。
3.1.6 总图设计应明确功能分区,方便生产。
【条文说明】3.1.6 厂区合理布置厂前、原料、加工、成品、动力、保护气体、水系统等分区,可保证生产流程便捷,有利节能环保。
3.1.7 厂区出入口宜靠近物流中心、减少运输距离。
3.1.8 各车间在满足工艺流程及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宜缩短间距。
3.2 建筑
3.2.1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采暖或制冷要求的生产性建筑,以及设于无采暖或制冷要求的生产性建筑内的有采暖或制冷要求的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进行节能设计;
2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公共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进行节能设计;
3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居住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进行节能设计。
【条文说明】3.2.1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采暖或制冷要求的生产性建筑内的有采暖或制冷要求的房间”系指各类控制室、仪表室、办公室等,其建筑节能设计措施,宜采用围护结构的内保温做法,以便整个建筑的外墙立面及屋面做法一致。
2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公共建筑系指厂内的行政办公等。
3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居住建筑系指厂内的宿舍楼等生活服务设施。
3.2.2 建筑各部位节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建筑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2 各类建筑屋顶透明部分不宜超过屋顶面积的20%;
3 不同类别的建筑组织在同一个建筑内时,应分别按照各自的类别进行节能设计;
4 严寒气候区有采暖或其他气候区有空调要求的生产性建筑,其外门宜设门斗或采取防冷(热)空气渗入的措施;
5 围护结构宜选用节能、环保、经济的产品;
6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7 建筑外墙面及屋面保温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
8 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性能指标、施工要求、执行标准;门窗表中应注明传热系数的限值和气密性指标,以及所采用型材和玻璃的技术参数。
3.2.3 根据建筑所在地条件,各库房屋顶宜设置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系统。
【条文说明】3.2.3 平板玻璃工厂存在大面积的库房,在日照充分地区各库房屋顶宜设置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组件的设置应避免受自身或建筑本体的遮挡。
3.2.4 评价绿色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执行。
3.2.5 评价非生产性用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执行。
4 工艺
4.1 一般规定
4.1.1 工艺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的规定;
2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153的规定;
3 通风机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