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 346。
5.1.3 建筑节能计算的算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全年8760h逐时负荷;
2 应分别逐时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设备功率、室内设定温度、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时间;
3 计算模型应能反映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惰性的影响;
4 当进行逐时负荷计算时,应能够计算10个及以上建筑分区;
5 输出报告应包括计算原始信息和负荷计算结果,且应给出设计建筑与参照建筑中未满足设定室温要求的时间。
5.1.4 建筑节能计算中人行为模拟的标准化应考虑实际建筑人行为的影响。
5.1.5 照明系统节能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照明检测与评价标准》(报批稿)附录B的规定。
5.1.6 不同能源种类之间的转换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示方法》JG/T 358的规定。
5.2 建筑供暖和空调负荷
5.2.1 计算围护结构节能贡献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应分别计算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供冷负荷;并应采用同一版本计算软件和相同的典型气象年数据。
2 参考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根据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标准的规定设定,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按设计文件设定。
5.2.2 建筑节能计算建模时,宜按建筑体型、朝向、房间使用功能和系统划分简化。
5.2.3 建筑供暖和空调负荷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5.1.3~5.1.4条的规定,且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供暖和空调系统和运行时刻表的参数设置应符合规定。
5.2.4 当比较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计算负荷降低幅度时,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综合能耗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综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电量。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全年供暖耗电量按下式计算:
(5.4.2-1)
式中:EH——建筑物全年供暖耗电量(kW·h);[L1]
QH ——建筑物全年累计耗热量(kW·h),通过模拟计算确定;
——热源为燃煤锅炉的供暖系统综合效率(综合考虑了锅 炉效率与管网输配效率),取0.60;
q1 ——标准煤热值,取8.14 kW·h/kgce;
q2 ——发电煤耗,取0.319 kgce/(kW·h)。
2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综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电量和全年供冷耗电量之和。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全年供暖耗电量和全年供冷耗电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5.4.2-2)
(5.4.2-3)
式中:EER——热泵采暖系统总综合性能系数取值,为供暖量与热泵系统总输入能量(含热源、水泵、末端风机电耗)之比。EER取1.8;
QC ——建筑物全年累计耗冷量(kW·h),通过模拟计算确定;
COPres——住宅空调供冷系统总综合性能系数,COPres取 2.8;
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综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电量和全年供冷耗电量之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的全年供暖耗电量按本标准的式(5.4.2-1)计算,全年供冷耗电量按下式计算:
(5.4.2-4)
式中:COPcom——公共建筑空调供冷系统总综合性能系数,为供冷量与空调供冷系统总输入能量(含冷源、水泵、末端风机电耗)之比,COPcom取2.5。
4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的供暖和供冷全年综合能耗量等于全年供暖耗电量和全年供冷耗电量之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的全年供冷耗电量按本标准的式(5.4.2-4)计算,全年供暖耗电量按下式计算:
(5.4.2-5)
式中:——热源为燃气锅炉的供暖系统综合效率(综合考虑了锅炉效率与管网输配效率),取0.75;
q3——标准天然气热值,取9.87 kWh/m3;
j——天然气折标系数,取1.21 kgce /m3。
5.3 建筑供暖和空调系统能耗
5.3.1 供暖和空调系统能耗应包含冷热源、输配系统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的能耗。当计算参照系统和设计系统的供暖和空调能耗时,建筑及围护结构设置应按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第5.2.3条的规定确定。
5.3.2 供暖和空调系统能耗算法除应符合本归成第5.1.3条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冷热源、风机和水泵的设备选型功能;
2 具有热源、风机和水泵的部分负荷运行效率曲线;
3 将建筑全年累计耗冷量和累计耗热量折算为一次能耗量和耗电量;
5.3.3 当计算建筑供暖和空调系统能耗时,参照系统和设计系统的系统形式和参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室内温湿度和新风量。参照系统的采暖空调室内设计计算参数(温度、湿度和新风量)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确定;设计系统应按实际设计情况设定。
2 居住建筑的设计系统和参照系统计算参数设置应符合表5.3.3-1的规定。
表 5.3.3-1 居住建筑的设计系统和参照系统计算参数设置
气候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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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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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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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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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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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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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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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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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地区
寒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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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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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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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或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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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额定热效率及室外管网输送效率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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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采用的热源系统形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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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效率应根据设计工况确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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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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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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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泵能耗应根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中耗电输热比限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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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泵能耗应根据耗电输热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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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电输热比折算参照系统水泵的功率,设计系统与参照系统水泵均按水泵曲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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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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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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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参数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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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采用的冷源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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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应根据设计工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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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热冬冷地区
夏热冬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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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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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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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参数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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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采用的热源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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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效率应根据设计工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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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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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采用单元式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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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应按设计工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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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采用冷水(热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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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应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性能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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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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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泵能耗应根据耗电输热(冷)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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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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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夏热冬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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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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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应按设计工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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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热源为市政热力时,设计系统的全年供暖能耗EH按下式计算:
(5.3.3)
式中:EH——建筑物全年供暖耗电量(kW·h);
QH ——建筑物全年累计耗热量(kW·h),通过模拟计算确定;
q1 ——标准煤热值,取8.14 kW·h/kgce;
q2 ——发电煤耗,取0.319 kgce/(kW·h);
EHR1——供热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
2 严寒和寒冷地区设计系统参数设置应采用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对于燃气燃煤锅炉,应考虑管网与锅炉效率折算;对于地源热泵等其它系统,应折算出一个季节综合性能系数(COP)。
3 公共建筑的设计系统和参照系统设置应符合表5.3.3-2的规定。在设置表中未提到的其余参数时,参照系统应与设计系统保持一致。
表 5.3.3-2 公共建筑的设计系统和参照系统形式和参数设置
系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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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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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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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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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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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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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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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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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机组(离心式/螺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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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离心/螺杆式冷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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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值(或IPLV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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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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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源效率应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性能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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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源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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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制冷离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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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值(或IPLV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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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冷水机组、吸收制冷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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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冷水机组或吸收式制冷机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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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能效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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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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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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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数与实际方案相同,其效率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单元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的空调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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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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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或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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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或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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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额定热效率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取值,锅炉耗煤量或耗气量应折算为耗电量,折算方法参照本标准第5.2.3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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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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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效率应根据设计工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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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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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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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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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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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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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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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和寒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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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燃气锅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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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效率满足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单元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的空调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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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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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效率应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性能系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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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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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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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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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采用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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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效率满足相应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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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热水输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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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泵/二次泵系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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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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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水输送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HR-h和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a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的右侧的限值公式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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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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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水输送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HR-h和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a按系统额定风量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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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处理和输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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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空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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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量全空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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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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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风量耗功率Ws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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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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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系统耗功W按本标准第5.3.5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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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风量全空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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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量全空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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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风量耗功率Ws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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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盘管+新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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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系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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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量或新风比、风机耗功W可按本按标准第5.3.5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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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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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盘管和新风的耗功W可按本标准第5.3.5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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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采用吸收式机组进行供暖和制冷时,参考系统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18431和《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18362中规定。
2 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供暖时,参考系统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中规定的第2级产品。
3当设计系统的输配水泵为一次泵/二次泵系统,参照系统也采用对应的一次定频系统/一次泵定频、二次变频系统。设计系统的变频的措施,水泵节能量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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